1. 创造著作的自然人:如果是个人独立创造的音乐著作,该创造者便是著作权人,享有宣布权、署名权、修改权、维护著作完整权以及仿制权、发行权等一系列权力。
2. 协作作者: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协作创造的音乐著作,协作作者一起享有著作权。协作作者对各自创造的部分能够独自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略协作著作全体的著作权。
3. 托付创造:受别人托付创造的音乐著作,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经过合同约好。合同未作清晰约好或许没有缔结合同的,著作权归于受托人。
4. 法人或其他安排:由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掌管,代表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毅力创造,并由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承当相应的职责的音乐著作,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1. 法令、法规,国家机关的抉择、决议、指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这些是为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次序,不具有著作权维护的必要。
2. 时事新闻。因其是对客观现实的简略报导,重在传递信息,不具备独创性。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它们是人们广泛运用的基础性东西,为促进常识的广泛传播和使用,不给予著作权维护。
4. 单纯的现实音讯。比方简略的气候报导、赛事成果等,仅仅对现实的直接出现,无创造成分。
5. 已过维护期的著作。著作权有必定的维护期限,期限届满后,著作进入公有范畴,不再受著作权法维护。
1. 关于一般著作,著作权中的宣布权及财产权的维护期为作者毕生及其逝世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逝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协作著作,截止于最终逝世的作者逝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 法人或许非法人安排的著作、著作权(署名权在外)由法人或许非法人安排享有的职务著作,其宣布权及财产权的维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著作创造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 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拍摄著作,其宣布权及财产权的维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著作初次宣布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著作自创造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宣布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