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2025年CH4、VOCs检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是为切实做好气田VOCs排放达标治理、甲烷排放控制工作,对后期集气站VOCs、甲烷治理策略提供检验测试数据依据,计划对第二采气厂6个处理厂、51个集气站开展一次完整的LDAR密封点建档,对部分处理厂、集气站涉及VOCs排放的设备、法兰、泵、压缩机、阀门、储罐等开展VOCs、甲烷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对部分场站重点设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检测工作。检测完成后建立LDAR数据台账,编制检测与分析报告。最终结算金额以有关部门审定的实际工作量为准,但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金额。
3.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视测定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一定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证书附表(包含本次招标全部监测因子及标准,见表1-1),证书附表中需将监测因子用红色下划线标注(未用红色标注或标注错误,均不予认可)。
3.3人员要求: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采样检测工作员不少于3人,以上所有人员为非退休人员。
3.4设备要求:提供与本次项目相匹配自有设备,包括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至少各1台。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投标人须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网址: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上的支持团队有关人员,咨询电线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块钱,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不是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能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上的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能够使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上的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线 ,请在上班时间咨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